機械系書卷獎相關辦法修正
因應新成績評量制度,修訂機械系書卷獎相關辦法如下:
i. 全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高分者優先;
ii. 全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相同時,對於大一上下、大二上下、及大三上學期(前五個學期)學生,當學期所有機械系必修課等第績分平均GPA高分者優先;大三下(含)起所有修習學分皆視為「選修學分」。
iii. 前兩項GPA皆相同時,當學期所有機械系選修課程等第績分平均GPA高分者優先